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,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要继续推动能源领域的各项改革,研究制定促进能源结构调整、能源节约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的财税金融政策。
有着历史原因造成的低价格和日益紧张的供需现状的羁绊,我国能源领域的改革注定要经历磨难。2010年,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背景下,在各个方面都有所推进。
张国宝表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,要继续推动能源领域的各项改革,深化能源价格改革,理顺煤、电、油、气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。并研究制定促进能源结构调整、能源节约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的财税金融政策。推进电力体制改革,完善农电管理体制,研究出台煤、电行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。培育石油、煤炭现货和期货交易市场体系。加强能源法制建设,尽快出台《能源法》,完善配套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“改革是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动力。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,改革需要解放思想,改革会重新调整利益分配格局,所以改革比发展更难,在某些方面改革会滞后于发展的形势。”张国宝说。
他表示,2011年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推进能源法、煤炭法(修订)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审查修改。抓紧核电、国家石油储备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管理立法。做好石油天然气立法前期工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明年也将研究修改电力法,同时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,制定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,或为风电、太阳能发电上网难扫清体制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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